对此,景德镇邮政局局长的解释为,“《江西日报》
有媒体形容景德镇邮局的举动是“掩耳盗铃”,然而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自欺欺人更是“目中无人”。用肢解和扣留报纸的方式来封杀舆论,此行为之大胆、粗暴令人咂舌。无疑,这是对舆论监督的漠视和对大众知情权赤裸裸的侵犯。“任你披露曝光,奈何我掌发行”,在他们看来,媒体的监督没有承载任何的社会力量,或言媒体背后的社会力量完全可以被自己肆意屏蔽。然而,事实说明这样的狂妄实在不堪一击。在信息时代,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记者,因此任何一味压制舆论的企图和行为都会显得十分拙劣。景德镇邮局没有坦诚面对媒体监督,反而自作聪明,遮遮掩掩,结果事情欲盖弥彰,引起民众的愤怒。
媒体是民众的双眼。因而,尊重民众,对民众负责,就要对舆论监督保持一份敬畏。同样是公费旅游被曝光,湖南省华容县纪委表现则有所不同。在发现网友发帖揭露问题后,该县纪委书记主动发帖道歉,并承诺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虽说这样的做法不免有些“后知后觉”,但最起码有对舆论监督的尊重和敬畏。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民众负责。
当然,对于舆论监督的敬畏不仅来自被监督者的自我觉悟,更来自媒体所具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在一些地方,相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政策和法规,对干扰舆论监督的行为进行监督,用法律法规来为舆论监督的实施保驾护航。比如,昆明市把“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者将被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条款,写入了《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让舆论监督的严肃性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
除了敬畏和法律保障,对于舆论监督的支持还有赖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事情被曝光了,但并不代表问题一定就能够得到解决,相关责任人一定就会被问责。这也让一些人和部门在舆论监督面前有恃无恐,觉得媒体的说道只是隔靴搔痒。所以,媒体曝光之后,相关部门的及时跟进是至关重要的。舆论监督的力量不仅在于揭露事实真相,而且在于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只有当这种力量充分展现后,像版面“失踪”之类的怪事才不会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