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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看点

2010-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弘 王逸吟 我有话说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清理服务收费

浙江立法删除“禁止人肉搜索”条款

背景

从免费到每笔收取2元后,日前多家银行将ATM取款机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再度提至4元,引发了公众热议。中国银监会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清理服务收费,违

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

单方面提价有违契约平等原则

人民日报的文章指出,消费者在办理银行卡时,实际上与银行就收费额度达成了契约。即使收费条款没有写进合同,但也构成了某种默示的契约。而如今,多家银行单方面提高手续费,未与公众进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显然有违契约平等原则。在定价的程序上,银行应当与消费者进行充分协商。在这一过程中,国有大银行更应该带头履行好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实现社会效益,不仅要建设最大的银行,更应当打造“最受尊敬的银行”。

银行集体涨价有价格联盟嫌疑

中国网的评论指出,一两家银行收费价格提高还可以理解,但实际上哪次银行业的涨价不是“集体行动”?如果背后没有组织,各大银行怎能如此步调一致?我国价格法规定,价格必须“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的暂行规定》也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价格。银行的涨价做法明显剥夺了公众的选择权,已有价格联盟的嫌疑,说不上合法合规。

监管部门应做好消费者的“守夜人”

法制日报的文章说,从此次涨价事件来看,银行并没有自觉把消费者看成是可以与自己平等对话的主体。这种地位上的优越感,让银行在服务的改进和收费的定价上缺少与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意识,他们看重的只是如何实现赢利最大化,至于消费者是否满意,他们并不在意。当消费者单靠舆论压力难以约束银行时,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应该站出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守夜人”的角色。

背景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先前被认为是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而

广受关注的有关条款已被删除。

“人肉搜索”与隐私保护是一体两面

新京报的文章指出,这一立法修改的意义不仅在于删除禁止“人肉搜索”,其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也有积极的意义。当下很多公众没有意识到,“人肉搜索”与个人信息安全其实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保护公民言论表达的权利和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可偏废。任何人的个人信息安全都应得到尊重,除非有充分的法律理由――比如所谓“人肉”公职人员,其本质是公民行使监督权,这是有宪法依据的。所以,对“人肉搜索”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将其神圣化,需要推崇的是堂堂正正的公民监督和政府信息公开。

删除“禁止人肉搜索”条款契合民意

凤凰网的文章说,“禁止人肉搜索”条款被删除,无疑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对言论自由的包容。在多数事件中“人肉搜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网民们通过这种方式揭露生活中的腐败与丑恶现象,体现了普通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重要价值。“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时代富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利器,种种迹象表明,删除“禁止人肉搜索”条款,突出“保护公众信息”的立法意图,可谓与时俱进,契合民意,这一举措值得其他地方立法机构借鉴。

跳出“人肉搜索”的污名化逻辑

中国网的评论指出,“人肉搜索”不仅与表达自由有关,更与监督渠道不畅有关。众多网络话语平台的建立,使公民表达意见的门槛与成本降低,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便于追查某些事件的真相,并把这些细节曝光。在一定意义上,“人肉搜索”具有相当的正面效应。因此,对待“人肉搜索”,应跳出“污名化”逻辑,并且给其划定边界,让其接受正当性的考问。简单说,只要“人肉搜索”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就应得到鼓励和支持,否则,就应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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