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9日电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泰山消防中队“泰山卫士”荣誉称号命名大会9日在济南召开,号召全体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全军指战员开展向泰山中队学习活动。
泰山中队组建于1996年,共有官兵18人,常年驻扎在海拔1500余米的泰山之巅,担负着岱顶及南天门景区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14年来,泰山中队每天对泰山景区所有单位、商铺实行全天候、无缝隙巡查,确保了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累计参加抢险救援850多次,救助遇险群众770多人,挽救60多条生命,被人民群众誉为泰山平安“守护神”。先后25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2007年,被山东省政府授予“模范消防中队”荣誉称号;2008年,被公安部、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