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8月11日电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首次提出,将蒙中医药文化纳入自治区文化发展规划,旗县以上政府应支持建设蒙中医药科普教育基地,并将蒙中医药有关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生卫生教育课程。该条例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自2001年内蒙古颁布实施《内蒙古
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以来,为自治区蒙中医药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全面、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突出蒙中医药在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今年内蒙古对原条例作了较大改动。新条例对蒙医中医管理体系的建立、蒙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等问题做了规范,尤其是在政策保障、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养和使用、蒙药中药与制剂的调剂使用、教育科研与交流合作等方面都有大幅度改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