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就如何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这一议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董治良指出,必须构建全面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效应。为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应明确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为:监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态势分析;案
例指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和办案能手的组织评选;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提供服务和进行管理。建立由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的业务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做好审务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衔接工作,建立由审务办牵头,各审判业务庭(局)、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相配合的业务综合管理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