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再制造工程技术及理论研究”被列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机械学科发展前沿与优先发展领域。
●2000年3月,徐滨士在瑞典哥德堡召开的第15届欧洲维修国际会议上,发表了题为“面向21世纪的再制造
●同年12月,徐滨士院士承担的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绿色再制造工程在我国应用的前景》研究报告,引起国家的重视。
●2001年5月,总装备部批准立项建设我国首家再制造领域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2005年,国务院颁发文件,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组织相关绿色再制造技术及其创新能力的研发”。11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其中再制造被列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
●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提出要发展再制造产业,其中第40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2010年3月13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安排了主题为“再制造与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集体采访活动。
●2010年5月1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共11个部门颁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