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8月26日电国务院今天正式批准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从今年10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面积扩大到珠海全市765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701平方千米。中共珠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黄晓东在今天晚上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珠海经济特区在迎来三十岁生日之际,收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送来的
1980 年8 月26日,国务院第一次批准珠海经济特区面积6.8平方公里,1983年6月29日扩大到 15.16 平方公里,1988年第三次扩大至121平方公里。2009年将横琴岛纳入特区范围,珠海经济特区面积再次增加到227.46平方公里。为了进一步提高珠海经济特区改革和科学发展能力,国务院又将特区面积扩大到全市陆地和海域范围,这将有利于解决珠海市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
黄晓东表示,珠海经济特区30年来前后经历五次扩容,这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不断为珠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珠海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创造有利条件,对珠海经济特区在新时期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寄予了厚望。珠海将在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等方面再创经济特区新的辉煌,珠海将遵循集约化、内涵式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认真做好特区扩容后的统筹规划工作,切实做好特区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包括珠海西区金湾、斗门及其高栏港经济区、航空产业园等重点发展区域的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以创新为内在驱动力的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索经验,为推动珠三角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珠港澳地区共同繁荣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