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9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600美元。社会财富急剧增加,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反映在利益关系调整的公平性上。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将会加剧社会摩擦,甚至产生震荡,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持续发
社会保障制度以追求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方面具有其他制度所不可替代的功能。在我国目前所处发展阶段,既要坚持效率优先,更要注重保障公平,因此,应当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稳固的基础。
而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诸多任务中,要把尽快弥补制度缺失作为优先目标;因为相对于其他矛盾,一部分社会群体没有基本保障的制度安排是最大的不公平。
经过多年改革和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目前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4个空白点或薄弱环节:一是城镇非就业的老年居民没有基本的养老保障制度,在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后,这一群体的问题凸显出来;二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仍实行原来的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社会化的社会保障要求不相适应;三是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还缺乏顺畅衔接的机制,劳动者和公民在制度转换上还存在障碍;四是补充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相对缓慢,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针对这些缺失,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一是结合新农保推进的情况,在适当时机制订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二是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统筹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并制订完善城乡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办法,减少制度转换障碍,确保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更加有力的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总之,要尽快编织出一张更加完整、更加严密的社会保障网,使全体中国人民人人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作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