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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歌星传播艾滋病获罪

2010-08-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柏林记者 王怀成 我有话说
8月27日,德国达姆施塔特一家法院对德国女歌手娜迪娅・贝纳萨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庭以因身体伤害罪判处贝纳萨2年有期徒刑监外执行,同时,贝纳萨还必须从事300个小时的公益劳动,去帮助其他的艾滋病人。

今年28岁的贝纳萨曾是德国流行音乐女子组合“无天使”乐队的当红歌手。去年4月她在法兰克

福被捕以来,该案一直受到媒体关注。

贝纳萨是摩洛哥及德国的混血儿,从小生活在一个不幸的环境中,并与吸毒人群混在一起。16岁时她就怀孕产下一女,直到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染上了艾滋病。

警方逮捕贝纳萨的理由是,她在2004-2006年间先后与3名男子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并致使其中1名男子感染艾滋病病毒。她的这名34岁的不幸男友,曾是乐队的艺术总监。他在这场官司中以第二原告身份出现。本案的医学鉴定也证明了这名艺术总监染上的艾滋病病素类型与贝纳萨的十分相像。

迄今为止,德国法院已经裁决了多起涉及传播艾滋病毒的案件。最早的一起判决发生在1988年。2007年,一名38岁的装配工通过性行为使4名女性感染上了艾滋病,被科隆的州立法院判处8年监禁。今年3月,一名女性向其新结识的性伙伴隐瞒其感染艾滋病的事实,与其发生不安全的性行为,虽然这名男性幸免未被感染,但这名女性仍然被判1年监禁监外执行。

与上述判决相比,对贝纳萨的判决显然轻了许多。贝纳萨在法庭上也承认了检方的指控。她说:“这件事将永远让我感到遗憾,但愿时光能够倒流,一切都未发生。”

法官瓦克尔说,他从这个案件的审理中发现,很多人尤其是在一些年轻人对于艾滋病病毒传染的危险非常无知。他对此感到震惊。对于贝纳萨,她的“自私”和“不负责任”导致了她向其性伙伴隐瞒病情,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包括一些重要媒体在内,许多人都曾期待法庭重判贝纳萨。但艾滋病救助组织则认为,这种态度多少是与社会中长期存在的“恐艾症”有关。防止艾滋病传播的任务是每个人的,把这个责任完全压在艾滋病感染者身上有失公平。

“德国援助艾滋病人”组织认为,对于贝纳萨的判决释放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该组织的克鲁伯女士说,正确对待艾滋病人人有责。德国目前有7万人感染艾滋病毒,而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出于种种原因不去做检查,也不愿意被检查。按照本次判决的逻辑,贝纳萨知道自己被感染,所以她有罪。如果她不知道病情,是不是就可以不为此负责。贝纳萨的性伙伴因为把自己的性享受放在安全考虑之上拒不采取措施,却被法庭视为受害人,这又给社会传达了一个怎样错误的信号!

艾滋病援助组织呼吁人们更多关心艾滋病人生存状况。如今,贝纳萨虽然不用进监狱服刑,但在一个人人都知道她感染艾滋病的社会中,她作为一个艺人如何能够正常生存下去,可能没有多少人认真考虑过。(本报柏林8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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