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教育对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都十分重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尤其要把发展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只有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发
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中央的主要考虑是:第一,教育发展要面向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千秋大业,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发展、关系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整体考虑、精心设计。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既要培养能够满足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向未来,超前部署,才能保证我们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第二,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的提高,关键靠教育。我国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必须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都对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就世界范围来看,科技和人才越来越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各国都在积极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战略,我国的教育发展也必须走在前面。第三,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改变命运的愿望更加强烈。经过多年努力,我国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但上好学的问题依然突出,这对教育公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职责。我们一定要解决好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第四,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要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这就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允许和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和试验。通过改革创新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更加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才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
基于上述考虑,《纲要》确定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并对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做出了明确部署。《纲要》特别提出到2012年要实现教育财政性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表明了党和政府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坚定决心。《纲要》制定历时近两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专家学者建言献策,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产物,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纲要》规划了未来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纲领,必将对教育改革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