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零首付住房贷款的决定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反响。2000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厦门及广东推出住房贷款“零首付”业务,不到一年就遭遇“寒冬”。有专家认为,零首付的“夭折”,可能预示普遍认为最安全的贷款品种———个人住房贷款变得险象环生。业内人士及老百姓是如何看待取消零首付的呢?
据了解,北京一些项目仍在实行零首付。如阳光曼哈顿,如果选择“零首付”方式购房,只需先交2.5万元的订金就可以入住现房,首付款的其余部分可视客户的财务状况在半年到一年内分期或一次性付给开发商。而曙光花园的首付最低是房款的5%,虽然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只有八成,但开发商可以为客户垫付15%的首付款,这笔款项分三年还清,而且不计利息。据悉,北京楼市上的“零首付”其实一直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虽然购房者没有感觉到“零首付”带来的便利,但开发商确实承担了更多的风险。在消费者个人金融资信缺失的情况下,银行不愿越雷池一步,但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开发商不得不争吃螃蟹。
广州的一位业内人士说,“零首付”有名无实,“封杀”可规避风险。从银行“零首付”实施的情况看,在申请贷款时都要求把所购的房屋作抵押,并提供价值可观的不动产,或经银行认可的存款单、有价证券等作质押。另外一个条件是,要求贷款申请人具有较高的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和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于消费者来说,“零首付”虽然免除了20%-30%的首期付款的负担,但对于那些无房户、城市化中的新增人口、流动人口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并不容易进入“零首付”按揭者的行列,可见银行的“零首付”门槛并不低。“零首付”虽然减免了当期负担,却加重了未来还贷的负担。以10年期30万元的住房按揭为例,付三成首期后月供约为2200元,零首期按揭则月供约为3200元,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浮动利率抵押而不是固定利率,在经济增长缓慢和利率多次下调的情况下,100%的债务负担对于一些当期收入较高者是可行的;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利率的上调,会增加借贷人未来债务负担,从而影响他的还贷能力。还有人认为,各家银行推出“零首付”贷款后,叫好不叫座,真正申请贷款的客户却寥寥无几。一些金融界人士在分析原因时曾预言:近几年国内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使得金融消费者变得更加
理性,面对越来越多、越分越细的金融产品,选择余地更大的同时意味着选择的时间更长,因此,一项新业务的推广往往需要相当的推广期。一些专家指出,从银行经营的角度来看,“零首付”潜在的风险及带来的经营成本不可小视。一方面,作为“零首付”贷款抵押品的公房,变现能力较低,一旦出现呆坏账,很难处理;另一方面,在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个人资产透明度低和工作变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很难就个人的信用作出正确的判断。
但上海银行界人士和房地产开发商均认为,零首付的取消不会对市民购房产生影响。上海原有的所谓“零首付”贷款,实质上是住房贷款20%到30%的首付款部分的再贷款,贷款者必须用自己已有的住房作为抵押,也就是说真正符合这种贷款条件的市民必须已经具有自己的产权住房。上海从去年6月开始逐步推行这种“零首付”贷款以来,全市至今也只发放了近300笔居民住房零首付贷款,数量极少,这在上海市的房地产信贷中占的比例不到1%。如果房地产能够实现明码实价,而不是用“虚高价、再打折”的炒作办法来欺骗消费者,购房者的利益就能真正得到保证。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专家易宪容认为,封杀零首付是市场的决定,而非政策的某种信号。央行“封杀”个人住房贷款零首付,并不是表明银行会紧缩个人贷款,这种担心没有必要。个人住房贷款对银行来说,是一笔非常好的业务,在发达国家竞争一向非常激烈。但由于国内金融机构的成本风险控制机制还不完善,在没有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况下,盲目“透支”银行资金,很容易引发信贷风险。从总体上看,这项政策对每个普通百姓是件好事。因为中国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不良资产问题仍是银行最大的问题。如果因此在运作上出现问题,会引发银行倒闭、挤兑等后果。况且,现在银行出现的所有不良资产,都要由国家承担,最后仍会转嫁到每个普通百姓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