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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借钱不还将公示

2001-06-12 来源:生活时报 韦华 我有话说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现在不用再为找不到担保人发愁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年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均可凭自己的信用申请助学贷款。

从1999年上半年开始,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启动了助学贷款,投放资金量很大,但拿到资助的学生却是很小的一部分,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到去年年底为止,共有1万名学生提出贷款申请,但4亿元的申请意向只有509万元落到实处。

问题出在哪里?经过一段时间调查发现,担保难是制约贷款发放规模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由于全国范围内尚未建立个人金融信用登记制度,贷款银行和贷款担保人面临一定的风险。但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货币司利率处认为,大学生是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首选对象,如果因为几万元钱而影响他们的一生,那就太不值了。今后,各个银行将建立信用档案,如果有大学生借钱不还,银行可向全国公布他本人、家庭成员、见证人、介绍人的姓名及情况以示警诫。至于大学生的信用衡量标准,则由各个银行自己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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