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近将进一步扩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试点。据悉,目前,这一面向上海城镇市民中部分“收入低、住房紧”困难家庭的造福制度,已先行在9个市中心区和浦东新区扩大推开,到今年年底,将在全市基本建立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家庭月收入符合上海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并且已经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家庭成员具有上海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上海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