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受损,究竟该怎样索赔?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受害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消费者在索赔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第一,索赔凭证受害者不论投诉还是起诉,都应该提供与商品要素相符的购物发票、商品说明书、广告承诺、质量检验单等证据。
发票上记载了销售者或生产者,购物时间、价格等,是执法部门裁定赔偿的重要依据。
商品说明书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因为那上面记载着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售后服务等重要内容。
如果是受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则有关广告也成为重要证据。
第二,索赔对象《消法》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索赔;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索赔;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营业执照持有人索赔;从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的,可以向销售者或展销会主办者和柜台出租者索赔;若受虚假广告误导而受损,可以向商品经营者及广告经营业主索赔。一般的发票都会详细记载销售者、生产者的名称。
第三,索赔时限国家有关部委办局规定,涉及商品质量问题应在15日以内要求修理或换货。《民法通则》规定,向法院起诉伤害索赔案件的时效为1年;财物受损行使索赔权的时效为2年。一般发票都会记载购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