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乱停车重罚 停车难谁管

2001-07-1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叶润霞 我有话说

7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道路秩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乱停车就得接受500元的处罚。随后的几天里,有大胆“以车试法”者,尝到了新办法的厉害:清障拖车、交通罚单接踵而至,加在一起就得700元。可在严罚的同时,谁来管管“有车族”的停车难呢?

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车轮滚滚,风驰电掣,驾爱骑泳车河当然威风八面。但爱车不能永远驰骋,当发动机一旦停止咆哮,难堪事就接踵而来了。

难堪之一:“一个车位二十个车盯”。

据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测算,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40万辆,而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发展相对滞后,全市仅有800余处,将要有20辆车去争夺一个合法车位,其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难堪之二:“因停车反目,因停车成仇的纠纷日益增多”。

有调查资料显示,在北京城八区范围内的近6万部出租车中,夜间只有10%左右停放在公司的专用停车场内,其余90%的出租车司机是自行择地停放。近年来大幅度增长的机动车中有60%夜间无固定车位,逮哪停哪。由此造成绿地被挤占,乘凉歇息处被停上汽车、人行道不畅、噪声扰民、空气污染……目前在一些新建小区,由停车位引起的邻里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上升为首位。

难堪之三:“近在咫尺,却每每擦肩而过”。

车作为交通工具原为可以缩短必须行走的距离,但对王先生来说,买了车却离母亲家距离更远了。因父母住的是闹市胡同里,根本不能停车,几次驾车前去,都是已经望见父母的身影,但耐不住车后喇叭的提醒,只好驾车到离父母家很远的地方去停车。而一些新建小区实行了所谓“封闭式管理”,禁止“非本小区车辆入内”。访友一律遭到挡驾。即使交了停车费能入得院来,也绝不能留宿过夜。

难堪之四:“车位决定口味”。

现在举办喜宴、联欢会,就餐地点能否停车成为一个主要选择理由。如果有人提意“去XXX酒楼吧,那儿好停车。”大多数会得到通过。于是乎,北京市一些位于繁华地段的餐馆瞄准了这种“车位决定口味”的新变化,开好包租车库,供就餐人免费停车,而且有专人负责引导,甚至代客泊车。

难堪之五:“购物不是货比货,而是看哪儿好停车”。相当一部分“有车族”在购物时,看重的是车位而忽略了价位。

“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现在许多人不再为自己择居而歌,歌者多是为了自己的爱车。

购车、泊车都要同国际接轨

一项调查资料显示,北京是目前国内惟一一个私车比例超过公车比例的地区。截至4月底,按北京现有家庭户417.6万户计算,京城每百户家庭轿车拥有量已接近11辆。

北京私人轿车夺冠,并不意味着北京人“款”,而是得益于近年来的道路发展和相对宽松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在广州,停车收费最高标准为18元/小时,市民普遍觉得“买得起车,停不起车”。在上海,正规的停车场多数以小时计费,价格多在每小时10元,昼夜24小时的收费标准是40—80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上海又传来消息:上海将对现有停车费用进行调整。新停车场库收费将比现有标准降低50%—80%,而马路停车收费标准将提高100%—120%;城市中心区将实行停车超时累进计时制,分区域、限时间、高差额地控制中心城区的路边停车。

相对于北京1元/4小时的停车费而言,北京对“有车族”实行的是相对便宜的政策。而正是“便宜政策”使得北京的停车场所建设严重失衡,形成地面挤、地下闲的畸形发展。如:去年9月试营业的王府井世纪停车楼,地处繁华街区,拥有500个停车位,每小时3元的价位相对王府井大街这寸土寸金的地面来说不算高,但由于附近的校尉胡同、华龙街都有地面停车场,1元/4小时,价格差距就拉开了。

还有一些写字楼在规划设计时注重了地下停车场所的建设,却忽视了上班一族的停车难问题。位于大北窑楼东南角的招商局大厦一带聚集了许多大型外企公司,在这里上班的白领数万人,自己开车的不在少数,可惜这里的停车位少得可怜。在这里工作了3年的高小姐告诉记者,好久以来一直为不能停车的问题发愁,经常是她开着车来在楼底下转了半个多小时还没能找到车位,结果是一大早出来上班,最后落得个迟到的下场。即使停在地下停车场,每小时收费5元,一个月上20天班就是1000元,比打车还贵!”

城市停车管理的三个问题

加入WTO以后,我国的经济将进一步融入世界,尤其是汽车行业,国外轿车普遍进入中国指日可待。这原本是好事,但如果我们对于车辆的管理滞后的话,也会直接影响到汽车工业的发展。

在停车管理上,世界上还有一个很成功的例子,那就是巴西的库里蒂巴市,它的停车解决得就比较好。依据该市停车规范,在不影响交通的路边划上停车位,每个停车位只能停1小时,每小时收费6巴西元(1巴西元约合人民币6.5元,1998年3月价格),超过1小时者专门有停车管理大队的小姐来处罚违规者,常常要罚5—6倍。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临街闲置房屋或经营不太好的商店、餐馆、修理厂以及闲置空地,甚至还有暂时未开工的建筑用地的主人很愿腾出自己的土地或用房用作停车,其定价一般比路边停车位要低,甚至于低很多。在这个城市的街道上几乎每隔100m或200m就有一个停车屋、停车场或停车棚,这样一下就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停车场地问题,腾出了路面用于交通疏导使停车有序;二是就业问题;三是使停车作为一个产业进入了市场。

从这个经验来看,要解决城市中的停车难、难停车和停车乱的问题,就要把停车问题视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首先要从观念上入手,改变不符合这个社会系统工程规律和特性的传统观念。比如从费率来看,路边违规罚款率要大大高于路外停车费率。只有这样,停车场才能进入市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大城市的停车难、难停车和停车乱的问题。

但是,我国城市中的停车管理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对“车辆拥有者必须自备停车泊位”的认识问题;第二是停车泊位费率问题;第三是停车场建设问题。就拿停车泊位费率来说,北京市的路边停车每4小时收费是1元,而路外的停车楼每个车位每小时收5元,有的甚至更高。也就是说,与上述的巴西库里蒂巴市相比正好相反。在我国城市中,路边停车费率要低于路外(停车楼)停车费率,这就是停车场地还不能进入市场的重要原因。这也充分证明:停车有法,才能停车有位,停车有法有位才能真正做到停车有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