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新东方、考研班等开课在即,各地学生纷纷驻京,租房热一浪高过一浪,房屋中介也伺机而动。
刚刚毕业的小腾被租房的事折磨了近一个月。“我是5月份看了京城某报上某物业公司的广告:‘看房前不收费,成交后再付款。’而且还说‘市房地局首批公房上市申请表发放单位,协助贷款,提供法规咨询’。这么有板有眼,我就去了。”小腾到某物业和平里部二楼找到中介商谢某,即被带到丽都附近的一居室,见到一个20多岁学生模样的房主,谈好装完空调、热水器后让小腾搬过去,房子月租600元。中介商要求小腾交了600元中介费,并签了初订合同,内容包括房屋所在地点、中介费、房屋设备要求等,并明文记录,若交纳中介费后中介商不能提供相应的房子或违约,将双倍赔偿租房者。若有纠纷将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二天小腾接到中介电话说房主到老家拿房产证了,暂时不能搬。三天后,该物业又说,房主已经将房子转给其他人了。当小腾要求退回中介费时,中介商说除非再找更高价格的房子,钱不能退。
“当时我想房主是学生,应该不会被骗吧。”
“确实有学生自愿做假房主的,每‘钩’到一个就有一定的报酬。”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的一姓王的学生透露。他说,中介商也恰恰看准了学生出面信誉度高的优势,频频利用学生做诱饵,屡屡引学生上钩,特别是外地来京求学或者实习的学生。据悉,北京消协已多次接到此类的投诉电话。
由于小腾的合同并未涉及到房产纠纷,而现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中介房商与租房者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但小腾还是希望能求助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找到解决办法,同时也提醒正在租房的朋友一定不要再成为“上钩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