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从去年秋季到今年7月底,中消协不断收到一些学生的投诉,有二十几起,原因都是“OK镜”造成眼角膜溃疡。学生中最小的9岁,最大的22岁,投诉者来自北京、黑龙江、吉林、四川、河南等11个省市。这些本该有着光明前途的学生,现在不得不四处奔波,求医问药,美好的未来被“OK镜”葬送了。
据中消协估计,全国约有2万人配戴OK镜,其中大多数是学生,很多人听信广告忽视了OK镜的潜在危险,约有24%的配戴者有不同程度的不适应症状。
OK镜是通过改变角膜的形状来矫治屈光不正的一种矫正器具,简称角膜塑形镜。目前,在预防近视特别是控制青少年近视发展方面尚无有效办法的情况下,角膜塑形术是一种可行的、能获得清晰视力的非手术矫正方法。既然有效,为何造成了如此之多的问题?中消协分析,原因有三。
首先,虚假广告和商业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如:“材料先进,设计科学,安全无痛苦,角膜无损伤”,“适应症者有效率百分之一百”甚至“彻底告别近视”等。
有关的医学专家称,OK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由于植入人体,因此必须有警示标志,更应该说明不适合人群,但现在的宣传中都没有警示标志和说明。OK镜经营者盲目追求效益,生产一些工艺粗糙、像搓衣板一样的劣质镜片,有的镜片护理液不但没有清洁作用,还含有造成上皮脱落的有害物质。同时,所有的宣传材料和广告中丝毫不提OK镜的作用是暂时的、有限的、可逆的,更不提OK镜的负作用。
其次,在受理的投诉中,绝大多数消费者配戴的OK镜是无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的三无产品。中消协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虽然准许8家美国企业生产的OK镜在中国注册,但并不等于认定了其产品全部合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执行的是国家强制性质量标准,而不是企业标准。国家的OK镜质量标准至今尚未出台,也就是说,消费者实际上是花了钱买了一付谁也无法证明其合格的产品。
验配OK镜的医院和经销商在给消费者出售OK镜时,不忘让消费者签《OK镜近视矫正治疗同意书》,却不让消费者签定《OK镜使用责任书》。这是不平等合同,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旦出现问题,很多的消费者就被“反咬一口”。
其实,最重要的是要科学地认识近视问题。专家告诫说,无论是配镜还是手术,都只能矫正近视,而不能治疗近视,同样,与近视相关的验光、配镜工作都属于医疗行为,验配时需要专业人员操作。
另悉,中消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中国法学会已决定向OK镜消费者提供首笔法律支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