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各类事故频发,我以为始自人心的违规。
7月21日,江苏徐州市贾汪区贾汪镇的一个小煤矿发生爆炸,105名被困矿工中有近百名矿工遇难。据了解,此次发生爆炸的小煤矿为不具备生产条件、非法生产的村办小矿,只有一口独眼井。只有一口独眼井的小煤矿,竟然招收矿工超过百人,这不能不叫人吃惊。更叫人吃惊的是,这个矿井本已被当地政府查出并责令关停。然而承包此矿井的矿主却利欲熏心,于7月15日擅自恢复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另外,肇事矿主还招收女矿工下井,而女矿工下井,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肇事矿主多项违规,不知是吃了豹子胆还是狮子胆?如此大胆的违规,使矿井骤然变成坟茔,近百个生命消殒。在为遇难矿工痛惜之余,我要说,这些人既是违规的牺牲品,同时又是违规的参与者,他们明知违规而上岗,对自己的生命珍视不够,也是酿成这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实,违规不仅发生在挖煤、开矿、制作鞭炮等“传统产业”,也开始向“现代产业”蔓延。有报道说,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武汉200部民用住宅电梯进行安检时发现,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占60%—70%,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电梯“杀手”,不仅出现在武汉,而且在其他大中城市也开始亮相。今年6月,郑州就有一名名叫刘秀莲的妇女在河南绅迪台球俱乐部一台失灵的电梯里因踏空坠落电梯井底而身亡。刊登此消息的报纸说是电梯“吃”人,我却觉得是违规者在“吃”人。可怕的是,在刘秀莲遭遇违规之害之前,就有前“梯”之鉴:商丘的李长明就曾从二楼电梯门中踏空后摔入井底,胳膊和腿摔断,头部缝了十几针。事后,李多次找负责这台电梯的几家单位理论。几家单位互相推诿,最终不了了之。可以说,正是有的人对他人的生命如此漠视,才导致了刘秀莲的身亡。后经有关部门查明,该电梯无电梯使用许可证,未经年检,无专职操作员,也无相关操作制度。更为可怕的是:该电梯本是货用电梯,也就是说,自使用之日起,凡乘电梯的人都被看成是货物了。既视人如货,不视违规如小事,不视人命如草芥才怪呢。这也正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一次又一次违规,一项又一项违规,如果不是刘秀莲的猝死,有关部门恐怕还听不到对违规敲响的警钟。但这警钟是不是大家都听到了呢?我不敢完全肯定。如果警钟能传得更远,人们工作的地方能从有较大潜在危险的环境向无害的环境转变,有一天,运货的电梯不再用作乘人,乘人的有更好的电梯,那么,我这牢骚之人愿意放弃违规猛于虎之类的“无病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