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记者,通过深入采访医疗系统专业人士及部分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披露了目前药品流通领域中的种种弊端,以及由此造成的药价长期虚高不下的异常现象,有力地触击了现存医疗体制上的痼疾以及医改上的不足。报道引起强烈反响,使“如何整治虚高药价”这一并不新鲜的话题,再次引起社会各方的极大关注与深思。
据卫生部经济研究所的一份研究表明,我国居民人均药品消费年增长率为14.5%。在全国物价持续下降或保持平稳的时候,药品是几个不降反升的物品之一。
药价何以“虚”得厉害,关键是回扣在起作用。新华社在日前的报道中,引用某全国性医学学术团体负责人的话说,一家药厂如果不给医生回扣,科室主任、有处方权的大夫、药房主任哪一个环节没有“打点”到,你的药就甭想进医院!当然,要想打通这些“关节”,就一定得把本来只有1元钱的出厂价,非得提高到10元、20元不可。
据说这种以“回扣”进行公关——实则是一种商业行贿的行为,在药品流通市场早已不是秘密。这种交易普遍存在于制药企业、药品经销商以及医院之间形成的较为默契的“黑色生物链”上。药价经过他们之间的层层加码,成十上百地涨。
医药代表们搞“公关”的手段常常是各有花招。中国青年报的一篇分析文章透露,资金雄厚的厂家或以出国考察培训为名组织邀请医生出国旅游,或给医生定期报销数额可观的消费开支;而大量的中小药厂则竟相用支付现金、赠送实物礼品等手段“做工作”。也有一些更为时尚和新潮的“公关”方式,如据新华社的消息称,东北一家制药厂赞助一个名气很大的医院职工搞抽奖活动,一等奖是一辆奥拓车,人人有份的纪念奖是件风衣。另据称,也有个别企业用漂亮小姐进行“公关”的。
医药界权威人士指出,药厂之所以不惜血本搞“公关”,是由于我国制药企业总体供过于求所带来的行业间的无序竞争。目前,我国医药行业的低水平重复生产十分严重,形成结构性过剩局面。以诺氟沙星药为例,全国就有上千家药厂生产。故而,为了生存,药厂就将药品出厂的申报价大幅提高,作为推销产品过程中的各种折扣费用。值得一提的是,有人指出,现在的医药行业管理部门和申报药品价格的企业,出于利益均沾的缘故,已经形成某种“默契”,虚高药价常常容易获得审批通过。因药厂报的价格越高,物价部门收取的管理费用就越高。新华社的分析文章甚至指出,除物价部门外,卫生、药监、税务等部门,都与制药企业存有这种“利益一致”的关系。
此外,从医院一方来说,“以药养医”的机制缺陷,是促成以“回扣”行贿、药价虚高的助推剂。据北京某三级甲等医院临床主任介绍,国家的拨款,只够维持医院正常开支的1/4。医院只有想办法搞“创收”。
为抑制虚高药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被认为是一种最切实可行的做法。该举减少了流通环节,保证制药企业在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竞争。去年7月,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招标采购规定,各地纷纷掀起集中采购热潮。然而,有报道称,该措施实施后,老百姓并未感到“看病花钱少了”的实惠。
中央电视台在一个栏目中道出实情:作为国内最早实现网上招标采购的省份,海南省药品招标金额为2500余万元,但近半年时间,实际成交仅为109万元,反差是巨大的。症结主要在医院。
对此,《南方周末》在近日的一篇相关报道中认为,由医院主导的药品招标,目的之一是去削减医院的既得利益,这当中显然隐藏着悖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有机制和监管上的缺陷,并非一剂猛药,应加以改进。
深谙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人士呼吁,要从根源上为药价“消肿”,应从体制入手加以解决。改革制药业体制,压缩和淘汰低水平企业;从医院来讲,坚决改进“以药养医”的机制弊端,实行医药分家,独立核算,并建立对医院的补偿机制。另外,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政府应主动引导和干预定价机制。关键的一点是,有关部门切莫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当作部门或少数人牟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