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的事曾几度传闻又几度沉寂,随着我国“入世”步伐的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的消息近日又趋明朗化。有关人士称,我国银行大家族中将再添新丁,邮政储蓄银行——又一家“百姓银行”不久将会浮出水面。
我国的邮政储蓄始于1986年。开办邮政储蓄业务的初衷,是想利用邮政的网络和人员为基层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以积聚闲散资金,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经过15年的发展,截至2000年底,我国邮政储蓄资金余额已达4560亿元人民币,仅次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邮政储蓄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邮政储蓄的性质不明朗。自邮政储蓄业务开展起来后,邮政储汇机构的金融机构性质一直没有得到有关方面明确的界定。形成了邮政储汇局属于邮政部门内设行政机构,邮政储蓄网点又属于金融机构,而整个邮政储汇机构的金融机构性质并未明确的现象,这样就给央行监管造成了一定难度,央行监管难以真正到位。
二是由于邮政储蓄资金价格长期高于正常水平,其计价方式又不尽合理,从而直接导致了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被打破,同时也使邮政储蓄失去了生存的危机感和发展的紧迫感。目前人民银行对邮政储蓄业务管理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管理模式,即邮政储蓄存款金额转存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按季度支付利息,邮政储蓄部门从中获取利差。自1996年以来,人民银行连续7次降息,银行业资金的存贷差水平已十分微小,由于种种原因,惟独对邮政储蓄的转存款计息利率仍保持在4.6008%的较高水平上,使邮政储蓄转存款获利差高达2个百分点以上。也就是说,即使人民银行将自己吸收的邮政储蓄资金以最高利率贷出去,到年末,其倒贴的利息仍要高达数十亿元。
三是邮政储蓄业务尚未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目前邮政储蓄业务已与邮递类业务、集邮业务构成邮政企业的三大支柱,其经营收入占整个邮政部门总收入的30—40%。在邮政储汇业务与整个邮政业务统一核算的情况下,基本上无法确定这项业务的成本和费用,这不利于邮政部门实行专业化经营,也不利于央行对邮政储蓄业务实施监管。
四是邮政资金运用渠道急需拓宽。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改革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一些县级以下机构网点将逐步减少,这部分金融市场的退出必然需要有新的力量进行填补。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将确保国有商业银行退出后金融服务供给的连续性。
据有关方面透露,即将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将在全国实行一级法人,行政上隶属国家邮政局领导,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并申领《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方能营业,其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也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邮政储蓄银行在业务范围和市场定位上,要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它不具备商业银行的所有功能,它是一个以经营储蓄业务为主、面向居民个人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的“百姓银行”。除了目前经办的储蓄、国际国内汇兑、代理保险、代销代兑国债及其他代售付中间业务外,还可以根据条件逐步增加外币储蓄、邮政划拨、信用卡、代保管箱业务以及个人理财服务等,待条件成熟后,还可以开办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业务。
邮政储蓄银行问世之后将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机遇之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正在大刀阔斧进行机构改革,一大批县(市)支行及其附属机构将被逐步撤并,这将为邮政储蓄银行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邮政储蓄银行可以低成本、快速地填补这些机构退出的市场空白,不断扩大自身业务。机遇之二是我国中间业务市场尚属一块正待开垦的处女地,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也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邮政储蓄银行可以利用自己网络资源的优势发展中间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平分秋色。
可以相信,邮政储蓄银行只要依据正确的市场定位,突出自己个性化服务的特色,就一定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