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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又见红楼

超级豪宅似星级宾馆 水龙头纯金价值三万
2001-10-16 来源:生活时报 主持人:庞永厚 我有话说


就在人们为厦门远华“腐败大本营”——那幢7层“红楼”的奢靡与淫乐震惊和愤慨时,广东韶关市日前又现“红楼”腐败案。

这起曾在广东韶关轰动一时的“燕华案”日前尘埃落定。据广州日报报道,9月13日,原韶关市浈江区城市信用社主任陈建明,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妻黄燕华被判有期徒刑14年。

10月9日,有关部门介绍了该案详情,案犯陈建明夫妇的那幢被称为“韶关红楼”的别墅之奢华,尤其令闻者触目惊心。广州日报在报道中指出,这座占地1000多平方米的豪宅大可与星级宾馆媲美,花园、桑拿房、游泳池、网球场、卡拉OK厅等一应俱全。该房此前有水龙头为纯金打造,一个就值30000多元人民币。

陈建明夫妇哪来巨资建造如此奢华的住宅?他们又是如何为自己腰包掘金的呢?

广州日报在日前的报道中说,案发前,陈建明夫妇曾是韶关市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头上光环甚多。1991年,作为一名没有正式干部编制的信贷员,陈建明被聘为韶关市浈江区城市信用社主任。上任后,大权在握的陈建明就将信用社俨然变作自己掠财的“私家银行”,他擅自以自批自拨的方式,先后将大批资金放贷出去。1999年11月该信用社停业整顿时,其账面资产总额为8.39亿元,信贷资金达6.6亿元,其中先后违规为自办万通公司及其妻黄燕华所办燕华集团贷款就达5.33亿元之多。如据韶关检察机关查实,1996年6月,燕华公司急需周转资金,陈建明在明知燕华公司万通大厦当时正在建设之中,尚未取得产权证,根本不具备担保能力的情况下,制作虚假抵押担保合同,一次划拨600万元给燕华公司用于经营。此后,陈建明夫妇联手骗取、挪用银行公款,先后6次利用相同手段向燕华公司划拨了7700多万元。到2001年8月30日止,有关方面追回的贷款只有3835万元。据称,按最乐观的估计,把陈氏夫妇在香港、广州、韶关等地所有物业拍卖所得也不会超过1亿元。也就是说,剩下的4.33亿元将烟消云散。

陈建明不仅在自己和其妻的公司贷款上一路绿灯,而且以一定条件将资金放贷给亲朋好友,这就是贷款者必须得买她妻子黄燕华任总经理的燕华集团的高价商品房,所购房价一般高出市值数倍,而利润直接划入燕华公司,变相鲸吞国有资产。

在丈夫的有力“资助”下,黄燕华属下的公司迅速扩大,子公司遍地开花,“燕华”冠名公司随处可见。燕华名下的韶关万通大厦也因豪华气派成为商家的倾慕之地。特别是1996年万通大厦在韶关首开颇具气派的儿童乐园,让韶关众商家大开眼界,叹财力无法望其项背。黄燕华本人也由大卡车司机摇身变为一个亿万富翁。创造暴富神话的黄曾受到许多领导的接见,一度当选为广东省政协委员和韶关市政协常委。

与此相对的是,由于巨额借贷资金无法回笼,造成浈江区城市信用社正常信贷无法进行。韶关锑冶炼总厂曾于1997年8月先后两次申请贷款,都遭陈建明拒绝。

暴富后的陈建明夫妇生活迅速升格,到处置办家业,共享夫贵妻荣的极品生活,打造了占地1000多平方米、名极一时的“韶关红楼”别墅。

从“放倒”600多名党政干部,使他们一个个“爬”着出来的厦门那幢7层红色“销魂窟”,到陈建明夫妇为自己营造的这座奢华一时的“韶关红楼”别墅,多少大大小小贪官的这种乐于沉湎于声色犬马中的“红楼情结”让人警醒。法制日报近期刊文指出,类似于“红楼”这样的场所绝不仅仅出现在厦门,在其他一些地方也都有这种“逍遥之地”,害有“红楼病”的人也不仅仅是厦门的一些党政要员,在其他一些地方,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甚至于一些党的高级干部也都有这种“红楼情结”,这是一个需认真对待、认真解决的问题。

不难看出,这桩桩“红楼”腐败案的症结,就在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督的乏力。正如披露陈建明夫妇案件的广州日报引用经济界人士的话指出的一样,“韶关红楼”案说到底是国家政策上的漏洞被利用,是金融改革过程中制度缺乏、监管不到位的表现。

“韶关红楼”案再次警示人们,领导干部能否廉政,根本地依赖于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法制体系。从权倾一时的成克杰、胡长清,到小小的信用社主任陈建明,他们的犯罪轨迹再次证明,没有完备的监督机制和健全的法制,小蠹也最终能成为大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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