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措施明确提出,解决国企职工住房问题有5种渠道:一是有条件的企业,即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且原有住房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可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二是企业没有资金能力给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但有自有土地的,可组织职工集资建房;三是以上两种条件都不具备的,职工可参加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或购买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四是家住危旧区内,可通过危改解决住房困难;五是低保优抚家庭,可申请廉租房。目前无资金能力实行货币化分配的企业,今后如果经营状况好转,资金有了来源,仍可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制度,实行货币化分配。住房货币化只是解决国企职工住房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