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云:“死生事大矣!”
人们通常所称的“安乐死”之乐,肯定是相对与濒死前的痛苦而言的。对于那些持“歹活不如好死”人生观的人们来说,一剂足以致人于死地的过量镇静剂,不啻是他们从痛苦此岸游向无痛苦彼岸的救命稻草。几年前,我亲眼看见我的一位患肝硬化濒死的朋友,就是这样视死如归地走上不归之路的。那天,他的肝痛最后一次地发作了:蜡黄蜡黄的脸上,渗着密密的汗珠。他痛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手紧紧攥着床单,牙紧紧咬着枕巾,可他仍是一声不吭。他确实是条硬汉,直到后来疼得他实在“充不成”硬汉——要大叫了,才用最后的力气,向医生恳求给他来一针吗啡。医生告诉他,像他目前这种状况,必须打大剂量吗啡,疼虽可暂时止住,但可能就“回不来了”。他不等医生把话说完,就表了这样一个态:过不来就过不来吧,总比疼死好受。于是,他真的就永远“回不来了”。
我当时就想,他这算安乐死吗?从医生的角度讲,当然不算,给他用的是止疼针而不是氰化钾之类;从他家人和朋友的角度看,也不算,在场的人们,谁也不会从他的被迫选择死亡中得到快感和慰藉;而他本人就真死得很安乐吗?恐怕更不是,在场的我们都分明看见了,当他平静地像睡着了似地处于昏迷状态中时,从眼角缓缓流出一行混浊的泪水……
不痛苦就是快乐。这就是安乐死的社会一般定义。
然而我想说,不痛苦并不意味着必然快乐。相对于死来说,活着才是快乐,哪怕活着的时候充满了痛苦,人们也愿意选择痛苦地活着而不愿选择快乐地死去。就此我想多说一句:与其说安乐死,不如说安然死。安然是一种面对死亡痛苦的无奈选择;而安乐则是活着的人们毕生的一种主动追求。因此,我以为,人们在欣赏和肯定安乐死的时候,更应该欣赏和肯定安乐活。因为真正的快乐的前提,首先必须是活着;其次,就是活得要尽可能多一些快乐,而不是像俗话所说的那样:好死不如歹活着。死,固然应该好死;活,为何就不能好活乃至更好地活着呢?少一些牢骚,少一些气盛,少一些虚妄的欲望,少一些俗事的干扰,少一些算计的烦恼,少一些无聊的虚荣,把人生就当作一棵树,有生就有死,有荣就有枯;扎根大地,只索取自己该索取的养料;寒来暑往,默默接受大自然的安排;清风玉露,于它是惬意的按摩;暴雨狂风,于它是痛快的洗礼;予绿荫于路人,养颐期于天年,如此大树,如此人生,其不安也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