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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信贷消费也要“利用”外资

2002-03-05 来源:生活时报 段树军 我有话说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有关外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开办汽车金融服务的管理条例,国外汽车巨头觊觎多时的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将向他们敞开。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到2001年12月11日为止的外国在华非银行金融机构将可以申请在中国开展汽车融资的营业执照。日前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汽车发展论坛”上,通用汽车中国公司金融服务总监李树可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们非常激动,希望马上能够进入这一块市场。”他为中国汽车信贷业务描绘了一个美好的蓝图。“根据我的估计,到2010年,中国可能会成为全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到2025年,中国的市场大概与美国今年的市场规模相当。今年,美国市场大概销售1600万台汽车。”

李树可说,从全球的角度看,私人用车的销售70%是融资的,30%是现金购买的。美国市场的比例最高,80%到85%,德国是70%,印度是60%到70%。汽车金融服务使这些销售能够更好地进行,它对汽车行业零售是相当重要的,因为很多人都没有足够的现金买车。在目前的中国汽车销售中,最多只有10%—15%涉及汽车信贷,相比与那些信贷消费达到60%—70%的市场,中国的市场潜力是多么大,对每个公司来说,这意味着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跟李树可一起出现在“中国汽车发展论坛”上的还有福特汽车日本福特金融信贷服务公司社长胡裕翔。

据了解,2000年,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利润占通用汽车公司该年总利润的36%,而福特汽车金融服务的收入也大致占到整个福特汽车公司总收入的20%以上。

据了解,汽车信贷自在我国实施后,就备受买车人的关注。但据最近有关资料表明,只有5%的人办理了购车贷款;31%的人表示观望,29%的人因手续繁多而放弃贷款;其余35%的人表示,宁愿辛苦攒钱一次性付清,也不会贷款买车。

是什么原因造成贷款买车的冷淡局面呢?阻碍汽车信贷发展的因素较多。但最主要的是担保制度不健全、服务手续比较烦琐,要求也相对苛刻。

以北京为例,首先,购车人要找一个担保人,还需要担保人有北京户口,还要有稳定收入,如果想买一部富康或捷达等中档轿车,担保人月收入要达到2000元—3000元才行。实际购车时,购车者需出具自己和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两个人(自己和担保人)的收入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需要单位加盖公章,居住证明则是个人住房的房本。

购车人有了这些东西后,才能到银行指定的汽车经销商处挑选车辆,交纳首付金,首付金额视车型和厂家的规定而确定,然后银行告诉你每月(年)应付的本息。

交完首付定金后3—5个工作日以后,由经销商家派人带领购车者去税务部门交纳汽车的购置税,国家规定汽车销售部门不得代收汽车购置税,所有这一切做完以后,提车、取牌照,购车人才可以开走这辆车。

相比较而言,由于美国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当用户购车时,只要查询相应的档案资料,以确定购车人的信用等级,只要符合标准就马上办理购车手续,一般20分钟左右用户就可以把车开走。

因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目前国内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尽管几大国际汽车巨头均有在中国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意向,但开展业务还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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