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来电话问,她不久前买的精装修房不知道室内装修是否合格,现在有没有这方面规定。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据北京市建委法规处的同志介绍,去年11月1日市建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指出,从2001年12月1日起立项的商品房住宅依照此规定。同时,还规定经济适用房、联建、合建住宅参照执行,不做硬性规定。业内人士指出,商品房市场对此做出反应最早要等到明年初,眼下消费者买的商品房均在此规定前建设,因而购房者只能自己请装修检测机构验收了。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检测中心宋广生主任介绍,目前委托他们检测的精装修房业主不多,若消费者自己把关,可参考今年2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