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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蓝极速”火灾看“不成熟型人格”

2002-07-23 来源:生活时报 云竹 我有话说

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火灾令人惨不忍睹,纵火者竟是两名未成年的初中生,此事又一次引起人们对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的关注。

当前,在一些青少年身上表现出不健康的人格发展倾向,如幼稚轻率、道德观念薄弱等等,有些青少年甚至失足成为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个体。由于他们的初犯年龄多在13~15岁,高峰约在15~16岁,尚属未成年期,所以我国医学心理学界将其称之“未成熟型人格障碍”或“不成熟型人格”。

一个人的处世态度和行为风格,也是其人格特征的表现。人格异常,不但会影响其品行与进步,还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学习及人际关系和社会活动。

具有“未成熟型人格障碍”的孩子缺乏道德感、责任感、义务感,对别人缺乏同情心,对公物不爱护,但却十分崇拜各种所谓的“星”;他们不大懂道理,不会正确与人相处,缺少真正的朋友;如果受到不良影响,还会出现反社会心态或过激行为,自暴自弃、失去自我控制能力。

上述人格障碍可表现为青少年的性格异常:

不适应性格 对社会环境和人际交往适应能力差,对外界变化承受能力差,情绪不稳定,缺乏自控能力,易受不良行为的影响。

偏执性格 敏感、多疑、固执,容易产生嫉妒心理,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经常与人发生矛盾,遇事强词夺理,不易接受别人的正确意见。

攻击型性格 不合群,情感淡漠,喜欢独来独往,内心具有攻击性,情绪高度不稳,易对他人及社会表现出敌意和破坏行为。

强迫性格 遇事拘谨,拘泥于细小的事情,对人对事过于追求完美,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强迫观念或强迫行为。

上述不良性格的形成,与一个人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有直接关系。

以家庭环境为例:现在,有些父母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宠爱有加,有些父母只考虑孩子的智力因素而忽视其非智力因素,有些父母对孩子百依百顺、要星星不能摘月亮……这样就促使孩子养成自私自利、依赖和任性的性格,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稍不如意就激动、暴怒,或以反常方式进行威胁,甚至是离家出走。另外,有些夫妇离婚时把子女看成是累赘,离异后子女缺乏关爱。在这种破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性格容易出现畸形,犯罪率也相应较高。

“不成熟型人格”的形成,与社会因素的关系也很密切。青少年的交往对象和交往环境很重要,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以及违法犯罪分子的威逼诱惑均不容忽视。所以,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要关注青少年的素质教育,特别要关心他们的人格成长。近几年,少年犯罪出现低龄化、团伙化以及类型多样化等特点,与失足者性格上的某些缺陷不无关系。

因此,如何加强父母对子女的正确教育,提高学校对学生的伦理道德教育,以及全社会应当怎样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便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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