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正式逮捕一事,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由光明日报出版社策划出版,全景式揭示该案内情的《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一书于本周内正式上市。8月2日,该书策划者、光明日报出版社社长李树喜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就一些媒体的错误报道和传闻予以澄清,并向读者披露了该书出版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并声称:这将是在出版该书前,最后一次接受媒体采访。
当记者问到有关“当初策划《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一书的初衷”时,李树喜解释称,对于光明日报出版社即将出版该书,有许多媒体不理解,觉得这么大的出版社怎么三五天就攒出了这本书。我要说明的是,我们并不是因追随此事而进行急急忙忙的炒作,我们早在今年第一季度就在策划此书,至今已近4个月。之所以要出版此书,有两个原因:第一,我们关注国家今年税收政策的重点是要抓个人所得税,尤其是名人偷税。今年年初,我们就听说刘晓庆有很多税务方面的问题,而且据准确消息,那时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调查刘晓庆的税务问题,我们马上意识到这件事会发展成为很轰动很引人注意的重要事件。事实证明,我们当初做了一个很准确的判断;第二,自从2001年9月,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了王建中写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以来,我们和刘晓庆已经打了半年多的官司,她曾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等处状告光明日报出版社。从关系上,我们已经形成对立面,所以我们比别人更加关注这件事的动态,因此决定策划并出版此书。
谈到刘晓庆与光明日报出版社的“过结”,记者问李树喜,鉴于这种对立关系,光明日报出版社还坚持出版此书,是否有一些其他的心理或成分在里面?李树喜解释称,以前也有记者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但是,我可以拍着胸脯说“没有”!我们策划出版这本书,其中内容详实,材料来源可靠,因为光明日报出版社隶属于光明日报报业集团,而光明日报是国家级大报,我们有对新闻事实取证的手段,也能确保它的准确性。该书的出版,其出版原则是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的约定,没有不被允许披露的内容而进行披露,更不能像一些媒体那样,为追求新闻效应而不择手段,胡编乱造。
当记者问到该书的出版是否出于对刘晓庆个人有成见时,李树喜解释称:“没有,完全没有,事实上,我个人对她在艺术上的成就还很钦佩。”李树喜说,在《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一书的“出版者语”中还写道:我们曾经赞美过刘晓庆的艺术成就,赞美过她的倔强奋斗的性格,我们至今也认为不应该抹杀她在中国影坛上的地位。但是,一个颇有才华的演员沦落到如今的地步,是值得人们深思并引以为戒的。李树喜还说,我们出版者的原则是只尊重事实,我们因看到了真实的材料才出版此书,但如果刘晓庆也有同样分量的证据,如果要求我们出版社出书的话,我们一样会接受。
对于最近社会上关于此书的一些说法,李树喜给予了澄清,其一:有人把这本即将出版的书名叫做《谁把刘晓庆送进监狱》,这是错误的,正确的名字应是《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监狱”与“牢房”这两个词汇在意义上是有区别的,“监狱”是用来监禁犯人的地方,而刘晓庆现在正处在被调查阶段,此时并没有确定他已是一名犯人,所以不能用监狱一词;“牢房”的意义就广泛得多,包括看守所和监狱等;第二,就是该书的作者,许多人以为该书作者萧为就是王建中的化名,这是错误的信息。该书作者萧为是旅美作家张晓伟的笔名。张晓伟,1956年出生,在国内时职业为编辑、作家,曾出版各种作品300余万字。王建中也曾表示,他在与刘晓庆对簿公堂时都敢于用真名,何况此时的刘已被收审,如他真写了此书,又何必用笔名。另外,出版此书,并不是为了打击报复,纯粹是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真相,了解一位艺术名人是怎样在她的经济生活中欺诈、贪婪、敛财、偷税、漏税的,教育那些有问题的“星”们,不要走相同的道路。
李树喜在谈到前后两本书从策划到出版时,他的脸上露出了无可奈何的笑容,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条路可谓艰辛!”
据李树喜介绍,当初,自从有人知道光明日报出版社正在策划出版《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后,就经常接到来自各方面的求情电话或者“糖衣炮弹”,有报社内部共事的同事,也有作家协会的朋友(因李树喜与刘晓庆同属作家协会成员)和文化界的熟人。李树喜介绍说,刘晓庆曾派人出面与他协调,开头语就公开声名“我们不愿与你们打官司”。然后又说,刘的对手只是王建中,并不想与李树喜对立,甚至提出如不出版此书,可以给李树喜一些“补偿”条件。随后,更有接连不断的人来向李树喜求情,李曾躲之不及。用李树喜的话说:“只要听到是来求情或谈条件的,我只好从侧门溜掉。”经常有求情请客的人在门口等待李树喜下班,而被李发现后,只好从侧门绕远回家。由于李树喜拒不见面,有的人甚至想出各种办法来阻止李出版此书。据李树喜说,有人曾骗李说是他本人掌握大量关于刘晓庆的真实资料,想与李树喜谈谈,有助于书的生动,可是一见面不到三句话,他就暴露出原形,原来此人就是想设法见到李树喜,其目的就是见面后,阻止《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出版。
《谁把刘晓庆送进牢房》策划、出版过程中,乃至记者对李树喜的最后一次采访中,都有人打来求情电话,说希望老李手下留情。
李树喜说,我们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书是一定要出的,因为第一:这本书的出版有其特殊意义,老百姓都在规规矩矩纳税,而一个拥有千万财产的名人却置法律于不顾;第二,出版社已和作者签了合约,虽然可以因各种借口毁约,但是我们绝不会这样做,因为,我们是讲诚信、讲信用的。
当记者问其是否担心该书出版后又会惹上官司时,李树喜坚定地说:“很可能会,但是,我们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因为我们的书里没有违反法律的部分。”李树喜非常肯定地说,这并不是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最后一本关于写刘晓庆的书,我们还要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也许还会出下一部甚至更多。
采访当日,记者得到了该书的样稿,有幸一睹为快。在开头部分“编者语”中,刘晓庆悲剧的根源被归结为两方面:她本人的和社会的。并指出,“刘晓庆对法律的认识仅仅静止在对司法腐败的依赖,在她看来,没有什么她摆不平的,……她预支了自己的能力与知名度,这种预支同样也是误判,同样也是不能自持所致。
刘晓庆“冤家对头”有多少?本书作者对刘的3位“冤家对头”——苏北农民的代理人、律师一干人;两年来一直在与刘晓庆陷入连环官司的王建中;继王建中之后的刘晓庆公司发行部负责人李虹,及他们与刘的纠纷瓜葛作了叙述和剖析。并藉此披露了刘晓庆不掏一分钱就能拍电视剧,凭其名人效应及一份假合同先是向徐州一家村办企业所在的集团公司“借”去了40万元血汗钱,后又欠加工费不还等一系列劣行。
刘晓庆“公司”知多少?书中说,据刘晓庆本人夸耀,她的公司已由几个人的小团体变成十几人、上百人甚至上千人的集团,她的业务范围开始跨越房地产业、经营饮料、手袋、服装、化妆品,并把它们集体命名为“晓庆牌”,同时还做进出口贸易。她“已拥有26家,甚至还要多的企业。这些企业投资总需求量已超过50个亿”。然而,本书作者却揭露道,如果查一查这些“刘氏企业”现在何方,还有多少在存活,真相就会大白——几乎都不存在了或者根本就没存在过。
此外,本书还就刘晓庆的一些“绝对隐私”作了揭露,其中包括“何以在年龄上造假”;“没有男人怎么活”;“云里雾里的伍卫国”;“神秘的阿峰”等章节。(文中部分照片为刘晓庆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