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丢失后应该及时补领新的牌证。补领新牌证很方便,直接去车管所申请,而无须去北京市公安局报案。但补领的牌照必须与您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
2001年10月1日以前,汽车牌照丢失后要到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报案,由公安机关出具车辆丢失证明,再到《首都交通安全报》登报声明后才能申请补领新的牌证。现在车牌丢失后,这些手续都不用了。
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您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如果您的车只丢失了一个牌照,您还要在办理申请补领牌照手续时把旧牌照交回。
30个工作日以后,您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您的原车牌号相同,您的行驶证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