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刘晓庆从出道之日起,便是不甘寂寞的。当时的她看到了、也非常清楚的是,她自封的“影后”的宝座有些不太稳,那些先她与后她的影视界女明星不可阻挡地不断涌现,这让她极为不舒服,也有种惶惶之感,她对这些女明星怀着相对阴暗的心理,其表现是作为影视中人,绝不对她们作出任何评价。她不想夸她们,自然也不能骂她们。我们看到,对任何一位女明星,她都不愿正面去评价,被记者问急了,最多半句话搪塞而过。她不敢面对这种现实,于是回过头来忙不迭地再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增色。这20年来,她所做的一切,几乎都在无所不用其极地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巩固自己的大名。她的极度的虚荣心使得她不满足于自封的“中国影后”这一尊号,更无法容忍这个尊号的渐渐风化而淡去,她的永无止境的欲望使她几无宁日。
于是她更加胆大和狂妄了;她已经骑到了虎背上,并非难下,是不想下。
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每个正常的人无不向往美好与追求美好,在这途中,无论你达到何样一种境地,都是天赋、机遇、时代的造就。但正如人们所言,凡事都有个游戏规则,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不遵守规则,甚至无法自持,即使得手几次也只能是侥幸,最终是何结果任人都会想象得到。要命的是常常会有当事者迷。这也不奇怪,如果都不迷、都能自持,这个世界或许就太单调了。
当初,当刘晓庆喊出那句名言后,人们对她确实刮目相看了。这种刮目相看已超出她做为电影演员所应得的荣耀,可不能自持的刘晓庆却一发不可收,似乎尝到了甜头,嘴便要永远大张着——紧接着便狂妄之语不离口。我们老家有几句话,说是“人有多大命,才能享多大福”;“没有那弯弯肚,别吞镰刀头”;“多大的佛像,坐多大的庙堂”。刘晓庆弄晕了自己,以至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何等人物了。人们可以在她任意的一番话或几句话甚至一句话中,惊见她的狂妄之语,这些话她说得理直气壮,却令闻者为她不好意思。每当我看到她说的话时,都不敢细读,因为看过之后浑身顿时会起层鸡皮疙瘩,有点为她害臊。这时,我便有种很认真的推测:刘晓庆有人格上的缺陷。至于后来,当我知晓了她的那些所做所为后,无法不认定她的人格是病态的。我此时又很认真地想,如果刘晓庆目前这宗案子发生在美国,一定会有律师以其存在精神上的问题请求法庭从轻惩处。或许这也能为今后刘晓庆的辩护律师提个醒。
她曾经拿自己与麦当娜相提并论。这实在没有什么可比性。后者的成功一有自己可靠的天赋,二有明确的法律意识,这两者刘晓庆都不具备。前者是父母给的,或多或少已经无法修正,而后者呢?刘晓庆对法律的认识仅仅静止在对司法腐败的依赖,在她看来,没有什么她摆不平的,但司法腐败毕竟是有限的,以她的能量,还不足以操纵法律,相信也没有人可以永远操纵法律。同时,正因为她误判了自己也误判了社会与法律,才满怀豪情地下海经商了,而且几乎是一夜间便号称自己已经是“亿万富婆”——她预支了自己的能力与知名度,这种预支同样也是误判,同样也是不能自持所致,结果很快就会大白于天下。这是刘晓庆悲剧结果的前因之一。
没有人否认刘晓庆的天赋,这二三十年的她能够成就如此大名,无论如何都是她的本事,但这本事也仅此而已。
可是这二三十年来,尤其是后期,她的“成功”不但在消蚀着自己,也必然捎带着他人——有多少无辜的人因她而大受其害?在前些时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晓庆前经纪人王建中起诉刘晓庆欠款不还、刘晓庆又起诉王建中名誉侵权的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案子中,不知有多少人被弄得糊里糊涂。这些案子尽管目前尚无定论,但人们却可从中推断有关刘晓庆所有作为中的逻辑结果,相信不久后,真相将会昭然天下。善良的人们多么希望当初刘晓庆那些信誓旦旦的言论有个如她期望的结果呀,可是,聪明的人们却在当初就发现了她在其中那些见不得人的行为,那么这种结果会是她本人期待的那种吗?至于此番涉嫌偷税入狱是何结果,那则是司法机关的公干了。
那么是谁造成了刘晓庆的悲剧结果?她本人的狂呼“我被人害惨了”实在是非常苍白无力。归结起来,害得她如此之惨无非有两个原因:她本人的,社会的。所谓社会的原因可以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当初她所处的特殊的时代令她大获收益,但她却不能审时度势,从而尝到甜头后一套把戏反复上演,怎么会屡屡成功?其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不怀好意的推拥,使其越发不知所以。试想,如果秉性不足,有几个人能受得住极度吹捧与夸耀而仍知东南西北呢?
说到底,怪不得他人,为何绝大多数明星没有跌跟头或没跌那么大的跟头?最少那么大的中国,不会是只你刘晓庆是明星,别人都是陪衬吧?这只能说明她的天性里的缺欠,方会有此结果。
我们无法想象此时的刘晓庆在做何感想,也许她仍在痛恨是谁把她“害得如此之惨”。如果她真正能省悟,她就应该痛恨自己,因为“我的路”是“我”选的,别人有天大的本事也无力将什么毛病没有的你送进牢房;能把你送进监狱的只有当你结结实实地触犯了法律之后;也许她正在感叹没出事时,那些朋友们围着她团团转,一旦她出了事,或作鸟兽散,或望洋兴叹。其实,她大可不必怪罪她的这些朋友们,因为他们肯定尽了力,否则不会有在高层人士毫不犹豫地为此案批示的四个字“依法办事”之后,司法机关才排除了干扰,将其拘押。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平常人违法,自然要依法办事,犯不着要有关领导亲自强调一遍吧?这就说明了已经有人(或刘本人)上书陈情了。不过,我们需要维护的是共和国法律的尊严,从这一意义上说,这是任谁都无可挑剔的回答。我们为此而欣慰。
刘的另类朋友(此外也不否认她还有些心怀大义的朋友)大体有两类,一类是寄生于刘晓庆的文人墨客,另一类是想占她某些便宜的政要与权力在握之人。当刘晓庆遇到在他们看来尚可对付的危险时,他们自会伸出“友谊”之手,但当她遇到公理与法律的庄严时,他们自知自己的力量实在是不足以与法律对抗,只好各奔东西远离刘晓庆而去,这从本文开头那则消息中可以体味到。在这次刘晓庆涉案之初,她无疑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关系,但这次她面对的对手太强大了,那是国家机器,于是我们就完全可以想象她是怀着怎样沮丧、懊恼、绝望的心情被带上警车的。
或许人们对刘晓庆再无当初那么多热情,但昔日的大明星竟然走到这一步,也着实令世人惊诧。但当人们了解了这些年来刘晓庆的所作所为,自会释然,因为说穿了,刘晓庆也是肉体凡胎,法律对她一样也适用。
我们不能不为刘晓庆而叹息,也不能不为人生的叵测慨叹。不过,人生苦短,只要走好自己的路,总不会有大错。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