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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何泼稀料烧“夫”

2002-08-09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 王景轩 我有话说

牛海霞法庭受审,右为肖某。孙吉旭摄


8月5日,因琐事把自己苦心经营的理发店连同“丈夫”一起烧伤的39岁怀柔人牛海霞,无奈地接受了法律的惩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丈夫”肖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601.34元。

案情回放

去年8月,牛海霞经人介绍认识了肖某,两人于今年3月份按当地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牛海霞在该区府前东街开了一家“海霞理发店”,而其“夫”则无固定职业。由于夫妻间彼此猜忌对方有外遇,且因“丈夫”整天无所事事,导致二人经常吵架斗气,甚至大打出手。

今年5月15日,牛海霞与肖某又因琐事发生口角。肖某将理发工具都取走,并将理发的客人据之门外。牛海霞见此情景,于当日下午6时许一气之下,到马路对过的建材商店,买了一瓶稀料,并将稀料泼向肖某,肖某边退边躲到卧室里。一瓶稀料泼完后,牛海霞又跑去买了一瓶,将理发店里的沙发、电视机等物品都泼上了稀料,并用打火机将稀料点燃,致使店内燃起大火,室内物品均被烧毁,肖某手臂、面部、背部等多处被烧伤。直到邻居打电话叫来消防车,才将大火扑灭。

在法院审理中,牛海霞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后认为:牛海霞因生活琐事与男友发生口角而丧失理智,故意纵火,致其“夫”烧成轻伤,室内物品被烧毁,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放火罪。

母亲哭诉

在当天的审判庭上,记者见到了牛海霞的母亲、大姐及其兄嫂。牛母向记者哭诉了牛海霞的不幸婚姻。

“牛海霞18岁时就失去了同龄人应有的父爱。她的父亲因肝癌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牛海霞之母,67岁的赵淑凤老人讲,“小牛算这次,已经结过3次婚了。在她23岁时与本地常某结婚,婚后不久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之后,牛海霞曾经去塑料厂、紫砂厂、鞋厂、宾馆、饭店等单位工作过。25岁那年,小牛再次结婚,婚后夫妻间感情较好,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可孩子还不到两周岁,小牛的第二任丈夫就离开了她和孩子,与另一个女孩同居不再回家。没办法,小牛婚后的第五个年头,办理了离婚手续。连续两次婚姻的坎坷经历,使小牛心里受到打击。去年8月,当她刚刚从被丈夫抛弃的痛苦中走出,并自己开起一间不错的理发店,要重新面对生活时,经人介绍,小牛又认识了现任“丈夫”肖某。两人婚后经常生气,可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讲到此,牛海霞的母亲泪流满面。

“她受婚姻挫折的打击太多了,男人都骗她,跟她要钱,不给就打……”据牛海霞二哥牛海江说,牛海霞和其他女孩一样,很单纯、直率、性格开朗,但她缺乏法律意识,平时不喜欢看书,再加上性子急、脾气大,可能是这种性格使她在一气之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心存愧疚

法庭上,牛海霞一再表示自己对烧伤“丈夫”的行为很愧疚,并表示不上诉。在押解车上,牛海霞对记者说:“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我认为很不值。我并不怨恨他,只要他愿意,出狱后我还会再去找他,和他一起生活。去年的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一天,而今年的8月5日,我们却都走上了法庭,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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