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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永久保存黑名单

2002-09-20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廖爱玲 我有话说

9月18日,北京市法制办和北京市工商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其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了解,这在全国省级以上城市还是第一家。对于企业来说,一旦进入网上黑名单,曾经失信的企业将永难擦掉这一污点。它标志着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向制度化、法制化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28日起,就已经开始在工商局的HD315网站建立了警示系统,截至现在已有805家企业、2家事业单位和116个自然人的不良信息纳入进去,其中有364家是年检B类企业,它对违法企业有很强的威慑作用,已引起各企业的高度重视,纳入警示系统的失信企业因此失去客户,失掉了市场,很多企业都说宁愿多罚款也不愿被纳入记录中去。

依据该办法,北京市将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该系统包括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四类信息,其中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没收罚款或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未通过年检或年检被定为B级、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有严重违法行为或犯有贪污受贿罪等内容都将进入信息系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登陆该系统,查询公布的相关信息。而行政机关则通过政府专网,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及时准确地向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了进入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系统的记录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系统记录将自动转为永久保存信息。这对于那些不良行为的企业来说,将是一个永久的难以抹煞的“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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