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对很多人来说,购房是一件大事。如果买到“问题房”,开发商迟迟不给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消费者的苦恼心情可想而知。为此河南省消协出台了新办法——推出先期赔偿的办法。
所谓先期赔偿,就是消费者在某房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内购房,一旦对房产和物业管理质量不满意,投诉至省消协,经省消协调查,确属房产公司责任的,省消协将直接启动该房产公司预先缴纳的先期赔偿金,对消费者进行先期赔偿。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永贵向笔者介绍说,目前郑州市乃至全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越来越多,但是,购房的消费者与开发商的矛盾纠纷也在增多,省消协即将推出的先期赔偿的办法,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实行的。目前,省消协已经与一家房产公司合作,开始了该办法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