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美容市场经营的黄金时期,爱美的女士们纷纷走进美容院接受美发、美甲、护肤等各种美容服务。然而,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由于美容市场极不规范,加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相对淡薄,使得由此产生的投诉也日益增多,成为一个热点。11月,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和北京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185件,其中涉及美容服务的投诉有75件,占投诉总量的2.35%,为此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要提防美容行业坑蒙拐骗的三大“伎俩”。
消费者孔女士到某美容院接受洗眉服务,美容师没有把原来纹的眉洗净就又为其绣了新眉,结果孔女士的脸上出现了三道眉。李女士到某美容院割双眼皮,不料第一次手术就不成功,随后返工5次,脸上非但没有出现美丽的双眼皮却留下了永久的疤痕。
据了解,在美容服务投诉中,居多的是对服务质量的投诉,占81.13%,这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当前美容市场鱼龙混杂,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所谓的“美容师”从未接受过正规的技能培训,只在美容院当了几天小工,多看了几遍别人实施美容的操作过程,了解一点美容服务的皮毛,就自以为掌握了美容技术,然后“迫不及待”地跳槽到另一家美容院,“摇身一变”成了美容师。消费者接受这些“美容师”们提供的服务后,轻则皮肤过敏、长斑,重则毁容。
减肥心切的消费者唐某在街上看到一则广告上写着“到某减肥中心减肥,10天减6斤,30天减20斤,无效退款”等内容,于是她来到该减肥中心。服务员在做了一番热情的宣传后,对唐某说“您是今天第一个光顾本店的顾客,我们给您优惠,做30次减肥,只收600元,保您满意”,唐某想减腹部,于是在确认无误后就花600元买了一张减肥卡。然而令唐某没想到的是,做了24次减肥,竟一斤未减,对此该减肥中心的服务员却解释为“局部瘦身不减体重”。此时,唐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要求减肥中心退款。减肥中心却以只对全身减肥无效的才给予退款为由,拒绝唐某的退款请求。
陈女士到某美容店做皮肤护理时,美容师先将她的脸贬得一无是处,然后极力推荐她购买了一盒无任何中文字样的日本去皱霜,声称“用后可使皮肤恢复弹性,年轻10岁”。而陈女士使用后,不但没有去皱反而使眼角的皱纹加深了。
据透露,美容师的收入一小部分来自雇佣者支付的基本工资,大部分则靠从消费者付出的美容服务费用中按比例支取提成。为了得到高额报酬,大多数美容师就想方设法地让消费者接受更多的美容服务,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夸大宣传,强行推荐护肤品。为了降低支出成本,个别利欲熏心的美容师用劣质护肤品冒充国外知名品牌化妆品,甚至在美容过程中减少步骤、省略事先承诺的美容项目以欺诈消费者。
为了吸引消费者,如今不少美容院都推出贵宾卡等不同种类的优惠卡,殊不知一些美容院在卡上也作起了“文章”。消费者陈某花4000元办了一张某美容院的贵宾卡,接受美白去皱的美容服务。办卡时美容院承诺凭卡打8折,经过两次美容后,陈某觉得效果不明显,遂提出退还卡内余额。但服务人员核算应退余款时,却并未按先前承诺的8折计算,仍以店堂明示的美容价目表计算金额。刘女士在一家美容店办理一张按摩卡,才使用2次,美容店就以无按摩师为由,拒绝继续提供服务,让消费者把卡里剩下的款项转作其他美容项目支出,否则余款也不退还给消费者。
此外,少数美容院悄无声息地“迁址、撤销”,使得消费者办理的美容卡无法继续使用。由于消费者办理美容卡时多不索取发票,一旦发生权益纠纷,因没有明确的被诉方,行政机关、消协也无法受理,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针对美容市场出现的上述问题,12315投诉中心和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做美容尤其是医疗美容时,应选择到信誉度高的美容院或专科医院接受服务;
使用美容院的护肤品时,一定要查验护肤品的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不要盲目听信经营者单方推荐;
接受“套餐美容服务”时,一定要将服务项目做书面记录,以免经营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时,无证可查;
办理美容优惠卡的消费者,每次做完美容后,都要向经营者索取接受服务项目和价款的书面记录,不给经营者留有逃脱责任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