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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不正当竞争

2003-03-18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近日,西安一平价药店因低价售药,结果是“3块5”惹恼了“7块钱”,招致同行的“封杀”和挤压,经营陷入困境。

经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其售价并没有低于成本价,且有7%至9%的利润,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值得注意的是,在“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健全的今天,南昌的“开心人”大药房、武汉的隆泰大药房也因低价售药遭到当地其他药店的联合抵制而难以开心。湖北省药监局规定,从去年9月1日起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不得在店牌或店堂内外宣传使用“平价”、“特价”、“让利”等字样。

药店中有没有不正当竞争?答案是肯定的。既然卖“3块5”的小儿感冒药有7%至9%的利润,那其他药店卖7元,医院卖10多元算不算牟取暴利?还有那些联手“封杀”平价药店的多家药店是不是联手操纵物价?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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