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呈德,北京律师协会律师:现在不少征婚广告言过其实,致使一些轻信征婚广告的应征者因误解而引发法律纠纷,同时也滋生了别有用心者利用征婚广告行骗的犯法犯罪行为。但是由于目前对征婚广告的性质无法界定清楚,究竟是商业广告还是个人信息有待于具体分析,加上全国性的婚介机构管理办法一直迟迟未能出台,使得征婚广告一直是监管的盲点,婚介机构也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在业务活动、收费标准等管理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自律性差,只追求经济利益,不严格审查会员的真实情况,非法婚介机构杂草丛生。一些不法之徒趁机瞄准大龄青年以及离婚、丧偶的中老年人不易找到合适对象的情况,大肆进行非法活动,往往是违法多于犯罪,很难用刑法来处罚约束。
夏学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时下的征婚形式越来越趋于公开化、浪漫化,通过征婚建立家庭本是一种正常的手段,不过由征婚引发的骗财骗色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它被蒙上了一种贬义的色彩。征婚广告习惯用“帅哥美女”等言过其实的形容词来包装,容易给人一定的误导性,这实际上是商业化时代的一种炒作行为。误导性用词的出现与征婚者和应征者的心态变化是有联系的,通过婚姻追求物质利益的心理误区助长了歪风的增长势头。
现在的电视征婚多充斥着英俊漂亮的男女嘉宾、新鲜刺激热烈的娱乐节目,的确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眼光,带来了节节升高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但它更像是在作秀,其娱乐的功能掩盖了本身搭桥牵线的征婚功能。另外虚假、不道德的征婚还使人身心受到伤害,败坏了社会风气,侵犯了社会公德,所以我们要摒弃征婚中那些刻意的包装、炒作和作秀,对婚介广告用语进行规范,保证信息的真实性,还一个真实的自我于人前。
需要提醒的是,不管男女,征婚一定要有保护意识,不要被表面的假象迷惑,不要轻信那些文过饰非的言辞,在了解不多的情况下不要把自己的电话、地址、财产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性的东西过多地向人泄漏。防患于未然,绝对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