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局?熊说,现在有很多执法机构,都戴大盖帽,比较分散。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就是“大盖帽满天飞”。这种分散执法的主要弊端:一是执法程序比较混乱,难以制定一个统一的正当公正程序规范;二是执法成本高。每一部法规的出台,都需要执法人员去执法。执法队伍需要设施、经费、设备。这方面国家没有拨款,也没有编制。执法机构经费是通过“执法”来解决,结果就是把执法职能和罚没款项及财物搞在了一起,违背了制定法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现行的综合执法是公安、税务、工商等都参加,带来了责任不清、主体不明等问题,一旦产生争议,其责任谁负?救济途径如何?因此,有许多行政法学者已开始注重这个问题,我认为建一个统一的行政执法局有利于克服上述弊端。
(《北京青年报》2001.4.17林波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