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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起诉用人单位不守信

2001-04-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2月4日,福州大学四年级学生林伏涛在报上看到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后,寄了一份《个人求职材料》给该公司。2月12日,他接到对方的《接收函》,称“我公司已决定正式聘用林伏涛同学,望贵校协助办理该生的协议书手续寄到我公司。”然而,3月12日,林突然接到该公司的退收函,说是招聘毕业生名额已满。日前,林以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单方面违约,致使他错过了其他就业机会,且造成经济损失为由,将其送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赔偿50元。4月17日法院受理此案。

(《中国消费者报》2001.4.21陈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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