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8日,一个小女孩来到成都市一家通讯器材商店。她画着眉毛,染着指甲,径直走向手机柜台,从提包里拿出厚厚一沓百元大钞,大喊买手机。营业员悄悄拨打了“110”,巡警把她带到派出所交给了民警。民警一看是她,脱口说:“嘿,你又来了?”
这个小女孩叫小萍,据她交待,提包里的8万元是前一天凌晨在某海鲜店偷的。小萍今年才12岁,但她抽烟,喝酒,涂脂抹粉,穿高跟鞋,出入迪吧,洗60元一次的澡,偷亲人、师长、邻居乃至派出所警察的钱。不满10岁时,她已经有了11次进出派出所的经历。
一次,她玩游戏机时不见了钱包,随即走进一家百货商场,小手伸向顾客的衣袋。不一会儿,她就捧着一堆零食出来了。土豆片吃半袋,扔了;夜市上看中一条裙子,掏钱就买,买来马上穿在身上,换下的脏衣服又是随手一扔。
夜深了,小萍不想回家,走到通宵录像厅,趁服务员不注意,往里一钻。她说:“那里不冷又不热,看累了就睡,睡醒了再看,好舒服啊!”她说她最喜欢看的是鬼片和爱情片,还说她耍过两个男朋友。
小萍的亲生父母是农民,一连生了三胎都是女儿,气得他们把小萍和另一个女儿送给了一对膝下荒芜的老人。老人死后,小萍的大姑把小萍送给了在成都市开面馆的老钟夫妇。
养父老钟非常喜欢小萍,但疏于管教,养母成天泡在麻将桌上。养母还是个爱贪小便宜的人,她带小萍去买烧鸭,拿起两只,递一只给小萍,只拿一只去过秤。在这种家庭环境里,小萍很小就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
后来,养母不幸病故,老钟续娶了知书识理的廖娘。但那时,小萍已经恶习难改。有一次,小萍拿了一家杂货铺的泡泡糖没给钱就跑了。廖娘知道了,急忙把钱付给店主,回过头来教育小萍。小萍不但不听,还赌气把泡泡糖撕得稀烂。
小萍越来越不好管教,老钟和小萍的大姑决定,让小萍到乡下去跟她大姑生活一段时间。他们想,淳朴的乡居环境或许可以重塑孩子的性格。但小萍偷盗的恶习还是改不了。大姑无论怎样打她骂她,都不管用。一次,小萍又溜到镇上一家茶馆里偷了人家的茶钱。大姑急火攻心,一火钳把她头上打出一个大口子。小萍一气之下跑回了成都。
老钟夫妇也管不了她,因为小萍稍不顺心就会大叫:“你不是我爸爸,我不要你管!我要回家,我要去找我的亲爸爸!”最后,他们只好让小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可她回到家乡,她的生父却死活不肯接受她。小萍伤心极了:“这边不是我的亲生爸爸,那边我的亲生爸爸不肯要我……”从此以后,小萍彻底变野了,开始夜不归宿。
12月1日,民警找到小萍生母王贵惠,告诉她女儿在成都盗窃8万元巨款的事,然后宣布:王与其配偶李峻作为监护人,放任女儿长期在外流荡,从小偷小摸发展到盗窃,触犯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现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们进行训诫,并要求王贵惠写出检查。
王贵惠不服气:“我犯了啥法?孩子70多天就抱了出去,10岁送回给我们时就是又偷又骗,好吃懒做,一天到晚往成都跑。脚长在她身上,我有什么办法呢?”民警诉之以情理,最后,王贵惠总算写下了悔过书,保证要把小萍管好。
8万元巨款被警方截获交还失主后,派出所就把小萍放了。她刚出来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至今不见踪影。她流落何方?何以为生?当民警再一次找到她的时候,她会是什么样子?
难道说,我们只有等小萍年满14岁再把她送去劳教这一条路可以走吗?(注:小萍系化名)(《中国妇女·法律帮助》2001年第4期 龙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