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异辉说,下了火车,他们就先奔商店买外用药和药皂。他们还买了新衣物,将受到污染的旧衣物全部抛弃。之后,他们为讨说法又奔波了9个多月。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答复是:如果事实确如两位反映的那样,铁路部门就不能以没有先例为由拒绝赔偿。至于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一位律师表示“无先例”不能做为拒赔的理由,法律的赔偿条件是,是否存在损害;是否实施了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他认为此案的关键就是消费者有证据证明他们确实被咬伤,而且是在火车上。
(《百姓信报》2001.4.20向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