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是一种未老先衰、猝然死亡的生命现象。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富天岭副主任医师认为,“过劳死”的最简单解释就是因超强劳动而死亡。从职业病防治角度来看,“过劳死”是指在非正常的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中,劳动者的正常工作规律和生活规律遭到破坏,其体内的疲劳淤积并向过劳状态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易出现血压升高、动脉硬化加剧,甚至死亡。
从事重体力劳动,长时间加班、无休息日的工作、夜班等违反生理规律的劳动,因过重的责任压力、单身赴任、做不情愿的工作等产生的情绪方面过重负担,容易导致“过劳死”。此外,由于上述原因而出现的睡眠规律紊乱、休息和闲暇时间减少、过量饮酒和吸烟、饮食习惯变化、家庭生活不稳定等因素,也会导致疲劳淤积。
医学专家提醒人们,现代社会“过劳死”、猝死的年龄都提前了,预防“过劳死”应在20岁至30岁就开始。
(《湖北日报》2001.4.18杜巍巍 沈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