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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高利贷盛行的怪圈

2001-04-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陕西省宜川县英旺乡杜河沟村村长胡建军,为了给村里拉电,借了3分钱月息的高利贷18000元。他说:“当时(拉电)一口人要600元,没有钱,所以说没法弄。由于公家的款要存折抵押,咱没有(存折)抵押,这下贷的是私人的款,私人款利息比较高。”

新华社记者在杜河沟村调查中发现,全村32家农户,家家借过高利贷。村民韩雨清为两个孩子看病前后借了8000元高利贷,两年后变成了15000元,不得不远离家门外出躲债。许多农民反映,从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难是他们借高利贷的主要原因。

在陕北农村,特别是黄河沿岸一些偏远的农村,民间高利贷的利息少则3分,5分,多的甚至高达1毛钱。

作为面向农民专门为农民服务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它的性质跟银行差不多,放出去的贷款收不回来,那么存款怎么支付?于是就想出个办法,用存折作抵押。这种方式实际上就变成了不让农民借款。

有关专家表示,应根据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来赋予不同地区农村信用社一些特殊的政策,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结合在一起,通过提高落后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的速度,这样才能逐渐把高利贷挤出市场。

(《中国商报》20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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