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50年代后期逐步形成的“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在诸多方面对城市、市民是一种政策,对农村、农民是另一种政策。90年代中期以后,在整个经济波动中,农民受到双重压力:一是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农业收入大幅减少;二是在非农产业中就业的农民工受到排斥,使打工收入和非农经营收入减少。而这些年,农业税收却逐年增加,1993年全国农业税为125.74亿元,1998年增加到398.8亿元,平均每年增加54.6亿元。
第二,乡镇负债严重是农村穷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级财政可以过,县乡两级真难过。”这是分税制执行六年的实际结果。1998年,农业部对10个省区调查,乡村两级高额负债是普遍的,乡级平均负债400万元,村级平均负债20万元。现在这种财税体制把农业基础掏空了,是不可持续的。
第三,农民贫苦的原因还来自农村内部的压力。自80年代中期以后,仅十多年时间,乡镇干部几倍、几十倍地增加。这是农民负担屡减不下的重要原因。
我们必须从巩固工农联盟的高度认识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从战略上调整城乡关系,改变“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格局,改变目前省、地(市)、县、乡四级财权和事权不相称的状况,坚定积极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1年第4期赵慧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