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游客太多,秩序很难维护。一部分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使公园的观赏性草坪受到不同程度的践踏损害;1000余盆鲜花有近三分之一被损坏或不翼而飞;不少游客在树上荡秋千,脚下踩栏杆,草坪搞会餐,垃圾随处扔。据初步估计,这家公园的损失已达10万余元。
近日,成都市民纷纷谴责这种不遵守社会公德的错误行为。新华公园党支部书记冯立说,对于少数有恶习的游客,应该有法规来规范其行为,如对故意损坏公园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的游客,目前管理部门只能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责令其赔偿,而没有直接的处罚权。他建议设立《公园管理法》来规范公园管理部门和游客的行为,让公园的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法制日报》20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