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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为何能犯罪

2001-05-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3月,一名16岁半的青年来到北京房山某邮局做业务员,负责办理特快专递、汇款等业务。7月的一天,他将顾客的一张5000元的汇票的存根联和票根联改成500元,将汇费50元改成5元,而“多出”的4545元就被他抽出放入了自己的抽屉里据为己有。做完这件事后,他见一切担心都没有发生,胆子就越发大了起来,于是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在此后的一个月时间里,他先后四次“照方抓药”,从中获得“多出”的赃款2万余元。直到北京市邮政部门在按制度对汇票进行稽核时才发现。

日前,这名犯罪嫌疑人被北京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查获。虽然赃款被如数追回,但留给人们的话题却无比沉重。

首先,一个16岁半的人,还是一个孩子,怎么能安排到这么重要的工作岗位?其次,像改票据根这么低劣的手段,再简单不过,可是,为什么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蒙混过关?

目前,我们在岗位教育和职务教育上做得还很不够。在一些人看来,他的工作只是一个混饭吃的工具,严重缺乏敬业精神和岗位意识。如何加强内部企业内部教育是我们未来一个重要课题。

(《北京青年报》2001.5.12杨永辉王术东文《北京晚报》2001.5.15白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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