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墨《至上报》报道此事的长篇文章开头这样令人辛酸地写道:“最近三年,13.5万墨西哥儿童的笑容永远地消失了……”
儿童被诱拐或离家出走,往往是由于父母虐待、家庭性侵犯、忽视孩子的正常要求以及缺乏家庭温暖等原因造成的。
与此同时,拐卖儿童已经成为墨有组织犯罪团伙十分有利可图的“买卖”。这些团伙与北美、欧洲和亚洲的贩卖儿童集团有密切联系,主要“市场”是美国、加拿大和欧洲。一般情况下,一个儿童的出价在4000至2万美元。被拐走儿童的结局不外五种情况:被迫沦为童工或雏妓;作为出售器官或生理组织的“活体材料”;流落街头或被训导为犯罪团伙的成员;被贩卖给非法收养者;死亡。
为了加大打击力度,墨总检察院在去年设立了“打击贩卖儿童罪行的特别法庭”,该机构和拉美、美国有关司法机构进行密切合作,专门打击贩卖儿童的国际性犯罪团伙。机构拥有各类专家,如心理分析专家、司法绘像专家、面貌研究专家等,以帮助破获犯罪团伙,有效地寻找和确认失踪儿童。
(《文汇报》2001.5.13何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