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泽覃乡各类野生动物数量和品种急剧增加,特别是成群结队的野猪,经常肆无忌惮地冲到田里糟蹋成熟的庄稼,毒蛇也经常出入农家。由于当地政府明确规定,对于国家保护动物,任何人不得进行任何伤害,违者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因此保护了动物,人的安全和财产却失去了保护。
保护动物必须付出成本和代价,谁最应该成为责任者呢?法学理论中的损害赔偿理论告诉我们,谁侵权谁赔偿。但是,动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被侵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损害它们权益的也不是某些特定的人。如果要追查,每一个人都是“凶手”。这样一来就变成了谁都负责谁又都不负责,而保护动物失去了经济基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保护动物的经费到底该由哪级政府出?瑞金农民陈绍栋还算幸运,当地政府帮他支付了医药费,又给了他300元补助。但是这个补助是否足以补偿陈绍栋的损失?没有制度作保障的赔偿用以支撑动物保护这一巨大工程,是不可能让人放心的。
(《检察日报》20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