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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使两岁女孩高位截瘫之后

2001-05-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7月25日,山东省淄博市陈家村的王福芝,带着不到两岁的二女儿荧荧(化名)骑摩托车时与东村村民于建酒后驾驶的“达契亚”客货车相撞。父女二人被送入住院抢救,王福芝身亡,小荧荧高位截瘫。

肇事者于建在去过医院两三次,拿出了部分医药费后,就不见了。

突如其来的灾难使小荧荧的母亲何秀丽痛不欲生。2000年11月16日,何秀丽到医院里抱着小荧荧哭了近一个小时,第二天就带着大女儿回娘家去住了。此后何秀丽再也没有在医院露过面。

小荧荧被扔在淄博市矿务局中心医院里没人管了。医院的同志只得把孩子交给交警大队,交警们把孩子送回家,可她的妈妈死活不要,爷爷王光彩也死活不要,交警只好又把孩子重新送回医院。

医护人员给予了小荧荧无微不至的关爱,大家轮流照顾她。春节前,一直瘫痪在床的小荧荧又感染了肺炎,昏迷中不停地喊着爸爸妈妈,法院的同志设法找到何秀丽,强行把她带到医院。何秀丽在众人的责备声中竟一脸冷漠。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认定于建酒后驾车,应承担主要责任。检察院认为,于建构成交通肇事罪。当潜逃在外一个多月的于建返回家时,公安局将其逮捕。

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小荧荧向法院递交诉状。2001年2月1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何秀丽没有到庭。尚未痊愈的小荧荧坐着婴儿车,由护士阿姨推着走向法庭。

站在被告席上的于建一脸的愧疚,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但实在没有能力。他的母亲常年生病住院,因受不了儿子肇事的压力喝农药自杀身亡,妻子在家收拾家务,照料刚满1岁的儿子。

休庭时,医院的护士将小荧荧抱到王光彩面前,他不理不睬并说:“只要法院一天不给俺说法,这孩子我就一天不要,谁爱管谁管!”

庭审结束后,孩子又被医院接了回去,吃饭的钱都是医生、护士们和社会上的好心人捐助的。

3月9日,法院一审判决,于建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赔偿王荧荧经济损失共计35万余元。

法院作出判决不久,小荧荧即被家人接回了家。何秀丽说:“孩子治病要花多少钱,俺哪儿有啊!孩子回家就是死路一条,在外边或许还有条活路。俺一直想,等孩子病好了,俺就把孩子抱回来。哪有当娘的不疼自己亲闺女的啊!”

王光彩激动地表示,有了钱就带孩子上济南求治,想尽千方百计,让小荧荧站起来。有关专家说,如果做手术及时,小荧荧重新站起来的希望是很大的,但所需的手术费及治疗费要在10万元左右。可于建什么时候能兑付赔偿金,至今看来仍是个未知数。

思索及启示

事情终于有了结果,但留给我们的思索却是难以言说的沉重。或许王荧荧的妈妈和爷爷并不想真正遗弃她,实在是出于无奈,或是贫困使然,或是一种要求法院严惩肇事者的策略。但是,他们在孩子最需要关怀的时候离开了她,他们的沉默、麻木和冷漠,不仅客观上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而且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可悲的是,他们最后并不是因意识到这一点才幡然醒悟,而是法院的一纸判决书,确切说是那35万元之巨的赔款,使他们重新接纳了小荧荧。

但是对此的思索,并不能仅仅止于谴责、非难他们的软弱、冷漠和无情绝义,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弃女举措客观上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社会课题:无论是何秀丽、王光彩、王荧荧,还是于建,他们都是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当命运将他们推进无可挽回的苦难深渊之际,谁能帮助他们呢?

由此,我们强烈地呼吁我国社会保障、保险体系的尽快完善。(《知音》2001年第6期邱长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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