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品种的供应量却有限,于是,海南农科院的水稻研究所将从江苏南京星光蔬菜研究所购进的“天骄香糯一号”玉米种子,换上“苏玉(糯)1号”的包装,卖给了农户。
该所负责人在假种子事件后作了自我批评和检讨,向当地媒体承认这是一起严重违反《种子法》的错误行为。他解释说,水稻所这次卖的“天骄香糯一号”玉米种子,是同一个院子里的瓜菜研究所转让来的。进货后发现农民都要买“苏玉(糯)1号”,但又听瓜菜所的人说,“两个品种是一回事儿,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因此就将“天骄香糯一号”改名为“苏玉(糯)1号”出售。“觉得既然都是良种,换个名字关系也不大”,认为“这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也还没有对农民造成多大的损害”、“影响范围也不大”,自己是“倒了大霉”。事后他到购买了假种子的农户家里作解释时,发现“农民的反应不是很大,认为只要是良种,什么名称都不打紧”。
海南工商局经检大队已将水稻研究所的行为定性为销售假种子行为,将给以处罚。
(《中国青年报》200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