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何勇回忆,烟灰缸好像是从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楼临街的窗户里抛出来的。遗憾的是,如今始终没有找到肇事者。尽管重庆上清寺派出所尽力寻找“真凶”,却仍然是个谜。
无奈之下,何勇只好将二楼以上所有临街住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3万元。
今年4月中旬,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以“渝开发物业管理公司”为首的被告都大呼“冤枉”。一被告黄元金的妻子说起此事又好气又好笑,“别人给他(何勇)制造了‘飞来横祸’,他就给我们制造了‘飞来官司’,真是岂有此理!”
这起从天而降的“飞来官司”到底该如何了结呢?渝中区人民法院近期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晨报》2001.6.6田玉 颜琅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