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上海市工商执法人员破获青岛金华海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在沪涉嫌非法传销保健食品“喜多安”。该公司的花招是对外宣称自己正进行资产重组,将作为第一批创业股在中国证券二级市场上市,每股收益0.66元。购买该公司生产的“喜多安”10瓶(500元/瓶),可配售该公司期股2000股(每股人民币两元),购买产品必须通过该公司推荐人介绍,贷款及购买股票款由购买者缴入该公司财务经理薛军的私入账户。
前不久,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查获了北京大雅堂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传销案。该公司在根本不具备上市的条件下,采用配送原始股权证销售产品的方式,从事变相传销活动。
有关人士指出,上述非法传销活动已与其他非法活动紧密交织,比过去的传销活动手段更恶劣,欺骗性更大。
(《中国青年报》2001.6.13刘元 文)